加入慈善会
发布时间: 2015-11-19
厦门市鸿山慈善依据章程规定,慈善会员管理条例如下:
一、本会会员为单位会员、个人会员及随喜会员三种。
二、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,必须具备以下条件:
(一)拥护本会章程;
(二)有爱心,热心慈善事业;
(三)愿意履行会员义务,自愿申请加入本会。
三、会员入会程序:
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;
(二)经理事会讨论通过;
(三)由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。
四、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参加本会的活动;
(三)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;
(四)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(五)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
五、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执行本会决议;
(二)维护本会合法权益;
(三)完成本会分配的工作;
(四)按规定交纳会费;
(五)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。
六、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,并交回会员证;会员无正当理由,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,视为自动退会;
七、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批准,予以除名。